2024-12-06 08:12
為督促網絡餐飲平臺、餐飲外賣商家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等有關規定,河南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依法糾正查處了一批餐飲浪費違法行為。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焦作孟州市某餐飲店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導致食品浪費案
2024年11月5日,焦作市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市某餐飲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相關標識,且泔水桶有大量剩余菜品,造成食品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漯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某粥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9月30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法對某粥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某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11日,焦作市市場監管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依法對某餐飲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焦作市市場監管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信陽市羅山縣新區某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31日,信陽市羅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縣新區某土菜館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羅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五、新鄉市封丘縣某餐飲店在醒目位置未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4年8月7日,新鄉市封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縣某餐飲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封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六、濮陽市開發區某餐飲店未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11月5日,濮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市開發區某餐飲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濮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